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为明确双方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地址:
2、建筑面积: ㎡ 。
第二条 房屋用途
房屋用途: 。
甲方确保房屋符合乙方用途,且该用途已获得房屋的利害关系人和物管方的同意。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则可以在租赁期限届满前半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
1、该房屋租金为¥ 元/月,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租金。
2、该房屋保证金为¥ 元(大写:人民币 ),租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租金:本合同租金每 月支付一次,第一期租金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以后每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 个工作日内支付。
2、保证金:以 方式支付。
a.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
b.本合同为续租合同,乙方此前所交付的保证金,继续作为本合同保证金使用。
第六条 房屋交付
1、甲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将房屋清理打扫干净交付乙方,并结清各项房屋费用,确保屋内设施设备完好。
2、屋内设施设备包括: 。
第七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1、甲方保证有权出租该房屋,且该出租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合法建筑;
2、有关该房屋的按揭、抵押、债务、税务及租赁关系等,均应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办妥;
第八条 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租赁期内,房屋水电费、煤气费及物业管理费由乙方交纳。
第九条 双方权利义务责任
1、甲方有下列违约行为的,应返还乙方已支付而未实际使用期间的租金,向乙方赔偿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搬家费、人工费、误工费、交通费等):
(1)、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2)、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承诺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
(3)、其他非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按照约定继续履行。
2、租赁期内,甲方将房屋转让、赠与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该房屋,均不影响本租赁合同的履行;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搬家费、人工费、误工费、交通费等)。
3、甲方逾期交房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十条 维修养护责任
1、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每6个月检修一次,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检修。
2、正常的房屋大维修由甲方承担,包括房屋和附属设施设备维修。日常易耗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房屋权属为共有的还需提供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房屋非甲方所有的应提供房屋所有人授权甲方租赁的授权委托书。以上文件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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