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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聘用合同

2020-02-09 来源:客趣旅游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的期限类型为_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将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工作和工作量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工作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法定要求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三、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实行正常工作时间的,乙方的日常工作时间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即____________________。实行综合工时制度时,日均和周均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如果实行课时工作制,乙方应在保证完成规定课时的前提下自行安排工作、休息和休假。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补课的,应当同时安排乙方补课或者依法支付加班补课工资。

  第六条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教学用品,建立健全相关的教学管理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保证乙方正常、安全的教学工作。喉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健康检查。

  第七条乙方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学经历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享有与公立学校教职工同等的权利。

  四、工作报酬

  第八条甲方确定劳动报酬应当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第九条在正常工作时间或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情况下,甲方应以货币形式于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工资规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工资为每月________元。实行课时制的,工资支付以______为基础。如果合同期内有寒暑假,实行正常工作时间或综合工作时间,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寒假期间的工资。

  第十条乙方因甲方原因被辞退的,甲方应保证乙方每月生活费不低于人民币___元。

  五、保险福利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职工的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等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其工资、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______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甲方还向乙方提供以下福利: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作纪律、奖惩

  第十五条乙方应认真履行法律义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护甲方财产;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十六条甲方负责评估乙方的工作。

  甲方对乙方在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和勤工俭学等方面的突出成绩给予表彰和奖励。双方就此裁决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根据学校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或对学生进行体罚,经教育仍不改正,或有不良行为,侮辱学生的,甲方可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七条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发生变化的,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也随之变化。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试用期内,经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或者体罚学生,仍不改正或者表现恶劣、侮辱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教师资格被撤销;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岗位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根据本合同第十八条约定变更合同。

  第二十二条在甲方濒临停业整顿期间,向学校工会或全体教职工说明情况,并向教育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一)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2)女教师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予以处理,并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五条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试用期。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相关证件等手段强迫从事教学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工作条件。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可以协商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退休、退职、辞职或者死亡,或者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劳动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和补偿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违反或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甲方无故克扣或拖欠乙方工资,拒绝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乙方工资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甲方应在补足低于部分的同时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每年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

  (1)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后解除本合同;

  (2)乙方经培训或工作调整不称职,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支付相当于上一年度单位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甲方安排的工作,本合同终止;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当解除劳动合同;

  (3)甲方办学效益极差,在法律整改期间需要裁员。

  在上述三种情况下,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上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乙方的月平均工资计算支付。

  第三十二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金额的50%。

  第三十三条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时,乙方在甲方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甲方还应当向乙方支付不低于上月单位人均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并增加重疾和绝症的医疗补助费,重疾不低于50%,绝症不低于100%。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因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所有由甲方出资培训的招聘人员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和招聘费,标准为______。

  九、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向____________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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