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甲方将位于房屋的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甲方负责建房所需的钢筋、水泥、砖沙、石灰、碎石等材料,乙方负责工程施工,包工不包料。
二、工程工价
1、建筑1-3层,按楼层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工价,每平方米计人民币130元(木工除外)。
2、出沿部份工价按照楼层工价的50%另外计价。
3、外墙贴瓷面砖按20元/平方米计算另外计价。
4、所有的墙角、门窗、梁柱全部做包角。
5、屋内每层地面必须抓平、磨光,甲方指定要铺地面砖除外。
6、浇水泥楼层、梁柱等不得有水泥纸、木榍及任何大块其他杂物。
7、本协议质量标准以国家规定标准为准。以上各款有超过国家标准要求,按协议标准执行,低于国家标准要求的以国标为准。
三、安全协议
为确保施工安全,甲方付给乙方人民币佰元整,作为乙方的保险金额,乙方在施工前必须为本合同范围内所有施工人员参加保险,并且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安全。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甲方一概不负责任。
四、验收方式
乙方要确保施工质量至少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如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所需工钱和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
五、付款方式
每层施工结果,双方没有争议,甲方即预付人民币5000元;余款于完工后10天内,在扣除总工程款的20%后结清。扣除的20%工程款,如在工程结果后一年内没有质量问题,于工程结束后一年时一次性结清。
六、施程时间
从地脚梁上正式砌墙之日起,120天完成施工任务,不扣雨天。下墙脚、地脚梁上正式砌墙等具体时间均由甲方确定。每层楼面现浇后15天内,不得运送任何建筑材料上该楼面。
七、其他协定
以上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一经签定立即生效,不得反悔,违约赔偿对方损失。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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