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认真组织开展好今年“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周活动。为使各项活动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宣传工作“要提高质量和水平,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宣传贯彻《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主线,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引导全校师生主动参与消防工作,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意识,全面提高大家预防火灾、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逃生能力。珍爱生命,共享平安,有效提高我校抗御火灾的能力。
二、活动时间、主题
(一)活动时间: 11月4日至11月10日 (二)活动主题:认识火灾、学会逃生。
三、组织领导
日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学校防火委成员、各单位消防责任人、管理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宣传活动策划和对全校宣传活动的指导。
四、活动内容
(一)明确主题,结合实际。
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组织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全方位消防安全教育学习,认真组织好省消防协会巡回讲座活动,同时运用宣传栏、橱窗、展板、广播、观看消防教育录像等形式,进行广泛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教会师生认识火灾,学会逃生。
(二) 认真排查,消除隐患。
学校各单位要以开展“119消防宣传周”主题活动为契机,组织本部门、本单位的师生员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活动:认真排查重点部位,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全面检查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不齐或损坏的要及时报送保卫处消防科;检查疏散通道等是否畅通(严禁堆放杂物、寄放自行车等杂物),并做好疏通工作。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全校重点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大检查,并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问题整改通知书。
(三)完善设施,确保完好。
防火委办公室组织力量对学校自动灭火系统、报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清理故障,保证运行正常。对于消防供水管网进行全面检修,确保畅通。
(四)完善制度,贯彻落实。
为适应新形势下学校的发展,防火委根据《消防法》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xx学院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宛院发〔20xx〕101号】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修订,修订后的文件责任明确,任务清楚,奖罚分明。请各单位对照规定的各项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要把新修订的《xx学院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作为重点,全面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的各项规定,着力加强教职工消防意识,增强自救处置能力。把文件传达到每一位教工、每一位学生。
五、工作安排
(一)保卫处的重点工作
1、组织实施防火演练。时间:11月6日(星期三)下午3:30分;地点:西10#学生公寓;参加人员:各单位消防负责人、消防专干、义务消防队员、新进青年教师、学生管理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食堂管理人员、公寓管理人员,院系学生,参加演练人员要求签到。
2、为各单位增补、更换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3、11月4日组织安排落实学校东中区大门、家属院生活一为切实加强对这次宣传活动的领导,学校成立“119”消防区、二区大门及校内有关单位悬挂消防宣传横幅。
4、11月9日校防火委办公室组织参加南阳市防火委在市中心广场举办的“119”宣传活动。
5、组织稿件由校广播站11月4日—11月10日期间每天播出。
(二)各单位应开展的活动
1、校属各单位要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消防法》和《xx学院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的安全防火职责。
2、11月9日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认真查找隐患、堵塞漏洞,确保不发生火灾。
3、以下单位制作消防宣传横幅,并按规定悬挂、摘取。 成教院——东教学区南大门、东区办公楼前; 外国语学院——外国语学院大门上;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综合实验大楼长廊南边; 软件学院——西区教学楼;
学生处——第一、二学生公寓(中区)之间路上;第三、四学生公寓之间路上;第七、八、九、十学生公寓楼前、12号楼(东区)西侧路上;13号楼(东区)东侧路上;
法学院——逸夫楼广场东侧; 体育学院——体育馆门前;
音乐学院——艺术楼圆弧长廊西边;
老干处——生活一、二区大门; 校医院——校医院门前; 开发公司——招待所楼前;
图书馆—东区图书馆,西区图书馆前;
后勤服务中心——东区、西区餐厅门前,生活服务楼。 11月4日上午在指定位置悬挂,11月10日撤除。 5、未明确安排具体事项的单位,11月10日前各交2篇消防宣传稿件送校消防科。
六、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积极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参与消防宣传周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技能,掌握自救互救逃生的知识和能力,共同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二)各职能部门要周密计划,充分准备,加强协调,科学组织,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消防宣传周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三)各单位要搞好总结,并于11月10日前将活动情况报学校防火委办公室,发送至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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