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校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将我校帮扶工作做实、做强,使送温暖工程覆盖到每一名困难职工,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xx年“两节”困难救助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困难职工状况摸底申报时间
20xx年11月28日——20xx年12月15日,由各分工会统一申报。
二、助困重点对象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或享受社会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低收入特困教职工家庭。
(2)教职工本人及家属患大病、重病或长期治疗的慢性病,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困难教职工。
(3)收入低,子女读书负担重,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困难教职工。
(4)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家庭。
(5)20xx年度内父亲、母亲离世的教职工。
(6)20xx年度因故离世的教职工。
三、具体要求
1、满足上述1—4条件之一的`我校正式在册困难职工,需自己写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附件1《吕梁学院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
2、上述1—4条中的特别困难职工,本人愿意申请加入全国困难职工帮扶系统、接受全国困难职工救助的,需在《吕梁学院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注明,并填写附件2《困难职工申请登记表》(一式二份),参照附件3《填写说明》认真填写,提供户口本、身份证、诊断书、住院清单、下岗证、低保证等能说明困难的复印件(注:离退休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内)。
3、满足上述条件5、6的我校正式在册职工,不需要本人提出申请,由分工会主席填写附件1《吕梁学院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在理由中注明。
4、患病教职工需提供本年度内的县级以上医院药费单据和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
5、各分工会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切切实实把学院对困难教职工救助送给每一位困难职工。同时,要认真审核,做到不虚报、不漏报。
6、《吕梁学院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需经分工会主席加注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后,由各分工会统一上报院工会(报纸质和电子版)。院工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组织相关部门会议研究,并在全校公示救助名单,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进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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