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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保障我县肉食品卫生安全和养殖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20年监督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20年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 抓好法律法规和业 务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采取以自学为主,定期集中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检疫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动物性食品卫生学》等相关业务知识,使大家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 扎实抓好全县规模养殖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把动物性食品安全风险消灭在生产环节上。一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积极配合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关 规模养殖场的管理工作,确认我县已备案的规模养殖场(只有经过畜牧部门备案的规模养殖场才列入监管范围),将已备案的养殖场进行分类,即,一及、二级、三级。二明确各规模养殖 场监管的责任人,一级监管的规模场的监管责任人必须是县监督所的分管副所长和执法骨干;
二、 三级监管的规模场的监管责任人是当地畜牧兽医站的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同时明确监管责任人的任务和责任:一级监管的规模养殖场,每月必须到场检查一次,
二、 三级监管的规模场,每两个月要到场一次。
三、 加强一级监管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力争在20年,我县一级监管的规模养殖场全部达到《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要求,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四、 为了使养殖业主深入了解肉食品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计划搞一期养殖业主培训班。
五、 完善各规模养殖场的各种台账和检查记录。
六、 加强我县屠宰场(点)的监督检查一加强动物入场查证验物工作。凡是无证或无标的动物(特别是生猪)、证物不符的,一律不得进入屠宰场。二严格宰前检疫工作。凡是有染病或疑似染病的动物,一律不得进入屠宰环节,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急宰或无害化处理。三加强宰后同步检疫工作。
1、 必须按《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操作;
2、 生猪必须按农业部规定进行5%瘦肉精抽检。四督促屠宰场完善各种动物防疫设施,更换、重修不合格的设备。五加强检疫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检查检检疫员检疫操作、是否按规定着装持证上岗。六进一步完善屠 宰场的工作台账。年初要有独立的工作室和独立的休息室,各种证章的存放要符合相关要求,不得随意摆放。
七、 加强兽药经营的市场的管理工作一重点检查无证经营的兽药经营店,严肃处理无证经营兽药的违法行为。二加强兽药经营企业gsp整改 常管理工作,重点检查经营假劣兽药、过期兽药行为,三加快速度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安装电子台账的软件安装工作,日常督促业主进行兽药购销台账登记。八加强学校食堂和酒店、快餐店等人群集中用餐地方的肉食品安全卫生监督检查这些地方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钻监管工作的漏洞,病死动物的死尸、屠宰环节的一些废弃物,往往在我们监管疏忽的时候流入食用环节,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在这些人群集中用餐的地方,我们要求食品加工业主要建立台账,详细登记肉食品进购情况。肉食品的进货渠道必须是正规的屠宰加工企业,必须是经过官方兽医检疫合格的动物或动物产品。20年安全监管工作计划范文
(二) 根据《关 制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安监政法〔〕3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方面
1、 按省、市非煤矿山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年度非煤矿山监管方案。
2、 按照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 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非煤矿山每家企业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
3、 因重点项目建设、道路建设等需要,对临时给予开采的碎石场,做到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及时停业整改。
4、 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矿一档案。
5、 协助省、市安监局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和延期换证工作。
6、 对已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开采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执法大队查处。
7、 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指导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同时制度,协助市安监局做好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
8、 深入开展非 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重大隐患督办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长效化。
9、 督促完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10、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1
1、 参与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1
2、 对全县工业企业(建筑行业、商贸、运输和危化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企业不属 工矿股安全监管范围)的安全监管,采用以主管部门日常监管为主,县安监局工矿股定期或不定期进 行抽查指导,抽查指导面每年不少 20家。
二、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方面
1、 按省、市危险化学品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危险化学品监管方案。
2、 按照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生产企业,要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经营(甲证)企业每半年监督检查一次;经营(乙证)企业由乡镇安监站监督检查。
3、 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单位一档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能力,努力构建适应新形势 、适合新情况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年度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 工作目标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食品流通安全保障制度得到严格执行,违法案件得到有力查处,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 工作重点
(一) 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管理。一是要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依法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对食品经营新业态要依法及时纳入食品流通许可管理。为利 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掌握市场主体情况 ,将现场核查流程设在基层所。现场核查是准入的重要关口,在执行现场核查时,一定要严格审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销售和贮存条件等要素。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必须实行专项核查,必须达到专区(专柜)销售、专区储存条件,并设立专区(专柜)标识。加强许可后续监管,对不能持续达到食品安全条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经营单位,要依法撤销食品流通许可。二是要围绕食品经营者流通许可是否有效、经营项目与许可经营项目是否一致等内容,组织执法人员逐户排查,对涉及食品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
(二) 落实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推动食 品经营者诚信自律。
2、 要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流通环节的所有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召回制度和经营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食品进、销货台账;食品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3、 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分层分类培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努力将行政监管行为转化为市场主体的自觉行动。加强对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全面掌 握食品安全保障制度的内容,并将食品市场主体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情况列为巡查主要内容之一,确保督导有效。要强制督导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建立并执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建立《入场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台账》。
(三) 突出监管重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
1、 要采取有效措施,清理整顿不符合食品安全经营条件的食品经营者,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尤其要结合20年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的成果,以农村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酒类、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和食品标签标识等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执法,严厉 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2、 要进一步集中开展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治理整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深入排查和治理食品经营行业带有共性的隐患问题,防范食品市场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3、 要以日常消费的大宗食品和婴幼儿食品等为重点,集中执法力量,有针对性地加大集中整治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 强化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
1、 要强化食品质量抽样检验工作,突出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增 加抽检频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展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切实做到程序合法、行为规范。
2、 对经过抽样检验依法确认的不合格食品和市场检查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或过期食品及有问题的食品,要依法查处,监督经营者及时下架退市,对不主动退市的,要依法责令退市或强制退市。对退市后的食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监督,应该销毁的要坚决销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同时,要加强食品抽样检验结果的综合运用,进行综合研究和比较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组织,促进源头治理和行业自律。
3、 要把快速检测作为监管执法现场发现食品质量问题的重要技术手段 ,积极推进快速检测体系建设。对快速检测发现有食品质量问题的,要按照法定程序和经法定的质量检验机构依法检测认定方能作为执法依据。
(五) 严厉查处食品违法案件,净化市场环境。对食品违法行为必须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决不能姑息迁就。要通过查办案件锻炼执法队伍,提高执法能力,树立执法权威,打造依法履职尽责的部门形象;通过查办案件,震慑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达到查处一起案件净化一片市场的目的。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切实净化市场和消费环境,进一步提高 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六) 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推进社会共治。在全力推进依法治国形式下,我们应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力量,努力营造群策群力、社会共治的局面。在农村乡镇和行政村、社区,确定一名乡镇、社区干部为食品安全联络员;在农贸市场、各类食品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食品连锁企业确定一名食品安全联络员。每一个联络员就是一个食品安全联络点,联络员的主要工作和义务是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法规宣传、信息反馈、违法行为举报等。建立《食品安全联络员名册》,并对其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建立联络员群、微信群,利用现代通信技术手段进行食品安全信息互动沟通,开展食品安全法 律法规宣传。
三、 工作方法及步骤
(一) 明确工作责任,强化食品市场常态监管力度。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将食品市场日常巡查任务落实到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以食品药品监管所为单位,将乡镇、社区管辖区域作为一个网格责任区,明确一个责任人,实行食品网格化监管,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发证时,食品药品监管所应与辖区内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按网格责任区装订成册。网格责任人应摸清责任区食品市场主体情况,建立《食品经营者网格责任区台账》,登记经营者的基本情况、《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限、食品安全联 fom20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来自学优网http:// 、diyifawe /ed络员等信息,动态掌握食品市场主体现状,对新增、减少的市场主体应及时录入,确保台账及时更新。该项工作 20年6月底前完成并规范实施。
(二) 建立市场主体档案,强化食品流通管理规范运作。
1、 市场主体档案内容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文书、执法文书、食品市场巡查记录等内容,做到一户一档,以食品药品监管所为单位专柜存放。切实做到食品经营主体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该项工作 20年12月底前完成并规范实施。
2、 全面建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加大信 用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力度,研究确定科学合理的分级分类标准,创新信用分类监管的方式方法,注重监管的实效和综合信息的分析研判,不断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同时注重与相关部门建立的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的融合和共享。该项工作 20年12月底前完成并规范实施。
(三) 开展八查八看,强化食品流通管理手段。
1、 查食品经营者的自律情况,看是否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是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下架退市;
2、 查主体资格,看食品流通许可是否合法有效,是否上墙悬挂,是否按许可范围从事经营活动,食品从业人员是否具 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4、 查包装标识,看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是否符合法律、标准的规定,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容器、外包装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等信息,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等;
5、 查店堂食品广告,看是否有虚假宣传行为;
6、 查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责任,看是否履行食品安全管理法定义务,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7、 查食品批发经营者和食品经营企业,看是否建立食品进销货查验记录和建立进货记录台账,是否规范使用食品批发销售凭证;
8、 查个体食杂店,看其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是否按规定保存进货票据。明晰巡查内容 ,做好《食品市场日常巡查记录》。
四、 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食品安全总监为副组长,食品流通监管股、综合协调股、行政审批服务股、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食品药品监管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流通监管股。食品药品监管所要做到结合辖区实际,在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的同时分片定人定责,狠抓落实。要层层强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把责任制和组织领导落到实处。
(二) 加强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及培 训力度,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切实提高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的守法意识,不断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加强信息管理,既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又要防止不必要的炒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 解决突出问题。针对本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多发和易反复的问题,明确工作重点,找准突破口,集中整治风险隐患较多的食品经营重点场所和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重点食品品种,务求逐个解决难点问题,取得整治实效。
(四) 做好风险防范。食品流通监管股要按照年度抽检计划,结合专项整治要求,增大对乳制品、食用油、酒类、 调味品等食品的抽检频次,对未列入定期抽检计划的食品要据情实施专项抽检。各所要充分运用快速检测手段,筛查问题食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五) 严格案件查办。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执法行动的要求,重点加强对违法经营乳制品、食用油、酒类、食品添加剂等行为的案件查办工作,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查办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附处罚决定书)。
(六) 加强协调协作。各单位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协作与配合,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 指导和督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所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了解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研究解决监管执法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尤其要善 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监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和指导,确保各项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将适时组织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进行督查。
(七) 严格信息报送。各股室、所、队要加强工作总结和有关数据的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