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房主必须和孩子是直系亲属(父母)才能让孩子上学,如果是爷爷奶-奶的房子,孩子是不可以直接去对应学校上学的。这种情况下,有几种方法能解决这个问题:
1、爷爷奶奶将房产过户到父母名下
当房屋过户到父母的名下后,父母和孩子的户口也要迁入。这样,就能满足父母的户口、房屋和孩子户口都在学校对应区域的条件,孩子就是该学校的“一表生”,最有可能顺利上学。
2、在爷爷奶奶房子的房产证上加父母和孩子的名字
如果爸妈也在该房屋的户口上,然后再去房管局开具无房证明,孩子就能明证言顺的报名房屋对应学校。这种情况下,孩子的监护人(父母)跟孩子在一个户口上,孩子就是该学校的“一表生”,孩子上学问题也不大。
3、孩子的户口落在爷爷奶奶那里(爷爷奶奶做监护人)
一般在父母有其他房产的情况下使用这种方法。孩子户口挂靠在爷爷奶-奶那里,房屋产权不用发生转移,孩子同样也属于“二表生”,但用这种方式报名的孩子上学存在风险。学校录取会优先考虑“父母户口、住房、孩子户口都在学区内的报名者,如果学校知名度高,报名的人多,那学校会实行排名制,孩子不一定能排的上。对于学校来说,先考虑一表生,等到一表生全部录取后,还有名额剩余的话,再从二表生里录取。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