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很多小区的绿化和设计都做得特别好,同时也直观展示了物业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开发商为了吸引顾客,形形色色的关于小区的规划方案层出不穷,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用户的审美需要。小区公共空间规划设计与管理改怎么做呢?小区公共设施包括哪些内容?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
构思是景观设计前的准备工作,是景观设计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构思首先要考虑的是满足其使用功能,充分为地块的使用者创造、安排出满意的空间场所,又要考虑不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尽量减少项目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干扰等。
构图中要显示出平面布置组织,将交通道路、绿化面积、小品位置等用平面图示的形式,按比例准确地表现出来。景观设计主要尺度依据在于人们在建筑外部空间的行为,人们的空间行为是确定空间尺度的主要依据。无论是广场、花园或绿地,都应该依据其功能和使用对象确定其尺度和比例。合适的尺度和比例会给人以美的感受,不合适的尺度和比例则会让人感觉不协调。以人的活动为目的,确定尺度和比例才能让人感到舒适、亲切。
选择景物主体与背景的关系来反映实现立体造型组合。通过建筑的空间组合,或建筑本身的设计手法,可以将远处的景致借用过来。
对地形地貌进行改建,不仅费时费力,还会造成不必要的资金浪费,是一种很不可取的做法。我们要有效地利用地质环境,对现有地貌进行价值性高的规划设计。在追求美观效果的同时,还要注重它的实用价值,以及能否给人们带来便利和舒适感。这样不仅能体现人性化的关怀,更有易于人的身心健康。
①合理利用地理条件。所谓合理利用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少动土方。这样不仅可以减少人力物力资金的投入,降低维护成本,而且显得非常真实,真切自然。
②合理搭配园林植物。在园林植物的选择上倡导以乡土植物为主,还可适当选用一些适应性强、观赏价值高的外地植物。植物选择与配置的首要原则是以绿为主,采用常绿树与阔叶树、速生树与慢生树、乔木与灌木相结合,不同花期的草花与木本花卉相结合,使绿地一年四季都有良好的景观效果;其次是植物栽植要避免过于杂乱,要有重点、有特色,在统一中求变化,在丰富中求统一。
③注重特定区域植物选择。儿童活动区要树种树形全面,分布合理,色彩明显,比例合适。一般采用生长比较健壮、抗病虫害能力强的,树姿漂亮,无刺、无毒、无飞絮的树种,配置的方式要适合儿童的心理,色彩全面,体态适中,有利于儿童记忆和认识。
绿化是自然景观的引入和再造,是景观设计最重要和常用的要素。绿化的基本形式有:草坪、绿篱、树丛、花坛、藤架等。植物的生长姿态、颜色,甚至季节变化带来的季相,为城市环境带来生气和美感。
合理的住宅小区绿化用地约占住宅小区总面积的50%,绿化率的标准不能低于35%。在具体实施中,要注重以下几个原则:
①主要靠花草树木的种植与配置来实现。在考虑标志性建筑的同时,合理运用园林小品,使得绿化面积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可抓住自然地形起伏(必要的可进行人为塑造)、乔灌木、建筑小品、花架立体绿化等来塑造立体效果。运用复式的种植技巧增加绿色的面积,平面设计中要注重色彩的搭配,增加观赏效果。
②园林绿化不仅要表现平面化,而且要提倡"林荫性"的立体化模式。如通过墙壁种植攀缘植物来弱化建筑形体生硬的几何线条。在设计风格上,绿地内部应协调统一,也要尽可能与城市绿化规划协调统一。同时应根据住宅小区的规划,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点、线、面相结合,并适当保留和规划改造范围内已有的树木和绿地。
景观设计中通常以水体作为展开点,城市的海岸、湖岸、河岸常常是人类生命力最活跃的地方。水在人与自然关系中起着特殊的协调作用。它不仅能给人带来欢愉、轻盈、柔和的感觉,而且还具有净化空气等重要的环保作用。景观中的溪、泉、塘、潭等小水面也不容忽视,它们与江、河、湖、海等大水面一起形成了城市环境中的蓝带。水的曲线和动态变化,活跃、映射和点缀空间的特色,很好加以利用则能极大的丰富城市的景观层次和内涵。水体的变化由于设计运用得当而丰富多彩,喷泉、瀑布、水流等运动的不同姿态,以点状、片状、柱状形式的出现增加了景观的动感和魅力。
人工水体导向设计是本方案的重点特征之一。把河水引入小区内,贯穿整个景观主轴线,并运用曲线有节奏地引伸至湖面。不同的水体形态连接了景观的点和面,使水、绿、路、文化紧密结合起来,达到人与自然共生的和谐局面,体现了江南的文化特色。
道路是景观设计中不可缺少的构成要素,是景观的骨架、网络。景观道路的规划布置,往往反映不同的景观面貌和风格。
强调道路组织的多元性和平等性。采用环路网状将小区的多个清晰的结构加以分区并成网状向各个目的地延伸。尽可能减少设计小区内机动车流与人流活动的交叉和并行长度,利用环境暗示的方法多重限速。特别注意消除车流对社区绿化系统的穿越,以保证整个步行系统的维护。另外,为方便残疾人,在园区内还设了残疾人坡道。
景观道路和多数城市道路不同之处,在于除了组织交通、运输外,还有其景观上要求,组织游览线路,提供休憩地面。景观道路、广场的铺装、线型、色彩等本身也是景观一部分。总之,当人们到景区,沿路可以休憩观景,景观道路本身也成为观赏对象。
【小区道路设计>>】
【小区绿化设计>>】
【小区护栏设计>>】
1、共用部位:一般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门回厅、楼梯间、走廊答、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
2、共用设备:一般包括电梯、水泵、水箱、避雷设施、消防设备、楼道灯、电视天线、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供暖及空调设备等;
3、共用设施:一般包括道路、绿地、人造景观、围墙、大门、信报箱、宣传栏、路灯、排水沟、渠、池、污水井、化粪池、垃圾容器、污水处理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休闲娱乐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人防设施、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等;
4、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属于业主共有。根据《物权法》
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
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2、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任何业主不得侵占,如果个别业主侵占公共绿地,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如果个别业主拒绝业主委员会的要求,业主委员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其他业主的合法权利。
公共收益是利用物业共有部分获取的收益,有以下几种:
1、利用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由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交纳的停车费
2、利用公共区域或物业共用部分获取广告费;
3、利用公共区域或物业共用部分获取出租费;
4、其他应当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收入。
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
1、全体业主所有
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的停车费、利用小区公共区域获取广告费如广告宣传栏产生的收益、小区内公共建筑如按规定出租业主共有的管理用房、活动房产生的收益等归全体业主所有。
2、部分业主所有
利用共用部分物业、设施获取广告费、出租费、残值等获取的收益,归部分业主所有。例如小区有二幢或二幢以上房屋时,某幢房屋产生的电梯广告费,归该幢房屋业主共同所有。
【小区电梯管理>>】
【小区车位管理>>】
【小区地下室管理>>】
小区公共设施主要包括教育、商业服务、市政公寓、医疗卫生、行政管理、金融邮电、文化体育设施以及社区服务设施这八项设施。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应该交物业费。物业配套不完善是开发建设单位遗留问题,并不是物业公司造成的。可以按照购房合同约定与开发商协商或委托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交涉,或依法起诉开发建设单位。但这并不能成为不交物业费的理由。
由人为因素造成的公共设施损害不在公共维修基金的范围之内,应由责任人承担费用,不得动用公共维修基金。
公共设施被损害找不到责任人时,一般情况下按受益人原则分摊,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楼房外的公共设施的维修工程,除由专业管理部门维修管理的部分外,其余部分的维修费用,由全体产权人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住宅楼内的共用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该住宅楼内全体产权人按所拥有的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3、一栋住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门的,专属于一个单元全体产权人使用的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由该单元门内全体产权人使用的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由该层内全体产权按所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在一栋住宅内,专属于一层住宅内的全体产权人使用的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由该层内全体产权人按所拥有的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小区健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