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扎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陕西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加强全面质量安全监管,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黄河沿岸区域性中心城市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xx年,全市供给质量明显改善,供给体系更有效率,质量强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市质量文化特色鲜明,全民质量意识不断增强,质量发展机制更加完善,质量基础更加坚实,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升,质量对促进经济发展的贡献进一步增强,质量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黄河沿岸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产品质量明显提升。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指标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稳定良好,医药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可靠。
工程质量全面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升,绿色建筑快速发展,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建筑、交通运输、水利电力、市政等重大建设工程的耐久性、安全性普遍提高,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竣工工程质量安全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
服务质量不断优化。服务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程度明显提高,建成一批国家、省、市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点,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服务业品牌价值和效益大幅提升。
城乡发展质量成效显著。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城市主体功能和产业布局更加合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节能减排、治污降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政府行政效能整体提升,质量政府建设取得明显突破。
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效能充分释放。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技术基础能力建设不断完善,技术水平、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对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支撑更加有力。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产品质量提升行动
一是组织开展改善消费品供给质量专项行动。积极实施工业消费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活动,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推动产品供给向“产品+服务”转变、向中高端迈进,促使消费品标准和质量不断提升。(市工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中小企业局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二是组织开展工业品质量提升行动。实施“中国制造20__”,着力推动“五大千亿产业集群”提质增效,推动我市制造业向高端化、国际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打响“韩城制造”品牌。组织开展工业企业品牌、产业集群品牌培育试点,开展质量品牌建设活动,引导、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开展QC小组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质量标杆”建设活动和质量信誉承诺活动,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扎实开展品牌创建,打造一批具有市场竞争能力的中国名牌和陕西省名牌产品。(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中小企业局、市能源局、市科技局、经开区、高新区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三是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巩固和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标准化示范县创建成果,加快韩合国家农业公园、生态休闲观光园等“十大农业基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耕地质量保护和土壤修复力度。立足花椒、苹果、蔬菜等主导产业,全面创建全国大红袍花椒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健康发展。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大力实施标准化生产,制定覆盖我市农作物和经济作物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建立覆盖规模企业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标准体系和控管措施。以标准化生产为抓手,严格落实种养殖企业(场、户)标准化生产有关规定和制度,推行全程标准化管理和“三品一标”认证工作,不断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市农业局牵头,市林业局、市花椒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四是组织开展食品药品质量提升行动。巩固提升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全市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和抽检抽查,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让老百姓吃的放心。(市食药监局负责)
(二)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
一是强化政府监管。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质量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狠抓工程质量规范化管理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推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落实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确保重大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行管理质量。开展监理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质量监理情况的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控制中的作用。(市住建局牵头,市交通局、市水务局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二是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加强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推行工程施工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工程质量评优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市住建局牵头,市交通局、市水务局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三是大力推广装配式和绿色节能建筑,不断提高城市绿色节能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重,提升房屋住宅居住性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市住建局负责)
四是通过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吸引一批实力雄厚的建筑企业进军我市房地产市场,引领和推动我市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市住建局负责)
(三)开展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一是组织开展商贸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制定《韩城市商贸服务规范和标准》,学习、借鉴和推广深圳格兰云天、开元明珠集团、陕文投等先进的服务质量管理理念,组织开展商贸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和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活动、“创佳评差”活动和“十大服务品牌”评选活动,打造我市“十大服务品牌”旗舰店、形象店,不断提升商贸行业服务质量。全力促进韩城“老字号”发展壮大,走出韩城,走向全国。加强电子商务产业、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电商,不断提升电子商务服务质量。(市服务业办牵头,市发改委、市商务局、邮政管理局按分工负责)
二是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引领计划。聚焦创建国家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和全域旅游示范市,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涉旅企业经营,打造诚信旅游经营环境。完善旅游产品体系,优化旅游产品结构,助推旅游产品提档升级,充分发挥沿黄城市旅游产业联盟秘书处作用,推动旅游产业多元化发展。建立旅游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开展旅游服务“标准化+”活动,在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等旅游重点领域开展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大力推行星级饭店服务标准和A级旅游景区标准,完善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加快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规格建设核心景区,将司马迁祠、古城打造成5A级景区,梁带村、博物馆、南湖、普照寺打造成4A级景区,推动韩城旅游由季节游向全年游、节日游向常态游、观光游向体验游转变。(市旅游委负责)
三是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以实施健康韩城行动计划为统领,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建设紧密型医疗联合体,严格按照国家《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服务标准化创建活动,健全医疗工作制度、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医疗质量标准,加强医疗缺陷管理,推行急诊首诊负责制,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和“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创建等活动,优化就医流程。建立医疗纠纷预防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开展“一站式"便民服务,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需求。实施基层卫生能力提升三年计划,到20xx 年实现镇办卫生院标准化、规范化。(市卫计局负责)
四是在文化、食品餐饮、交通运输、邮政通讯、金融保险、(电、热、气、水)供应、社区服务、家政服务等领域开展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我市服务业整体质量水平。(市服务业办牵头,市文广局、市食药监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电力局、市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市邮政局、市金融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四)开展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一是推行社会治理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不断提升政务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政府办牵头,政府各部门按分工负责)
二是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广标准化学校建设,扩大普惠性教育和优质职业教育供给,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三是加强社会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创新养老服务供给模式,完善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提升农村幸福院、市福利园区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保障水平。(市民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卫计局、市金融局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四是开展法律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以“七五”普法活动为统领,组织开展法律服务下基层活动,提高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水平。(市司法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五)开展城乡发展质量提升行动。
一是持续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以“史圣故里、品质韩城”为载体,扎实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社会发展质量、生态发展质量、政府服务质量,构筑品质韩城新生活。(市质强办牵头,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
二是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加大治污降霾力度,开展“铁腕治霾、保护蓝天”“1+8”行动,强化“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项举措,解决空气质量和水、土、扬尘、行业污染等八方面问题,深入推进20项环境专项整治,重点开展水环境改善、大气环境保护、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农村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监控能力建设等六大工程,全面提升全市环境质量水平,建设宜居韩城。(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三是打好脱贫攻坚战。紧紧围绕精准脱贫这一核心,以涉农质量建设为抓手,推动脱贫攻坚与强产业、兴城市、促改革、优生态、惠民生等各项工作深度融合,增强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有效促进群众增收致富,实现“在扶贫中发展、在发展中扶贫”的良性互动。(市扶贫办牵头,各部门、各镇办按分工负责)
四是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持续开展“五城联创”活动,全面提升城市品位和文明程度。以沿黄经济带建设为核心,做好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建设沿黄特色小镇,将桑树坪镇打造为欧洲风情小镇和煤炭物流重镇,将龙门镇打造为魅力风情小镇和生态工业新城,将西庄镇打造为新兴产业与生产性服务业强镇,将板桥镇打造为健康养老与乡村休闲旅游名镇,将芝川镇打造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和城市副中心,将芝阳镇打造为现代农业与城乡统筹示范镇。推进城乡统筹一体化建设,提升镇区建设、新区建设、移民搬迁、水陆空立体交通等重点工程质量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引导农业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绿色农业、有机农业,促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倾力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同步推进产业发展与质量提升。(市发改委、市旅游委、市商务局、市能源局、市文广局、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办、各新区按分工负责)
四、工作举措
(一)破除质量提升瓶颈
一是开展质量调查分析。制定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选择重点产品、重点企业,组织开展质量状况调查摸底,找准企业困难、行业通病、“潜规则”和质量短板,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把准突破口。(市质强办牵头,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
二是实施质量全民共治。创新质量治理模式,注重社会各方参与,推进质量多元治理,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强化质量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引导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质量信用监督和评价,引导理性消费选择。(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
三是推动企业科技创新。瞄准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科技、硬科技和黑科技,建设研发机构、科创平台、孵化中心、试验基地和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实现创新、创业、创投、创客“四创联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促进民营经济提质增效,实现由传统生产型向科技引领型转变,不断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
四是组织开展质量攻关。邀请质量、标准化专家走进企业,举办培训班,协助企业成立质量、标准化攻关小组。发挥QC小组作用,围绕改进生产技术和工艺、降低产品不合格率、减少生产成本、提高生产率、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安全生产等内容,着力解决企业生产中的技术难题和质量问题。(市工信局牵头,市中小企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食药监局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五是实施质量专项整治。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质量问题集中的重点区域,实施专项整治,挂牌督办,落实属地责任。对区域性质量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敢于“亮牌吹哨”,主动向政府通报,发布质量诚信“红黑榜”,情节严重的予以曝光。继续开展“利剑”、“亮盾”质量行动,深入开展质量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大案要案,对不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或可能存在缺陷的企业进行约谈、警示教育,跟进整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旅游委、市环保局、市食药监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六是加大品牌建设力度。实施企业品牌培育计划,建立品牌梯级培育库,树立质量标杆企业,推动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陕西省政府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和中国名牌、陕西名牌、国家知名品牌、国家驰名商标等,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全面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
(二)夯实质量基础设施
一是加快黄河金三角公共服务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围绕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质量安全保障,建设一批立足韩城,服务全域,辐射黄河金三角的检验检测项目,形成完整的检验检测链条,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供技术基础保障。(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
二是加强陕西省辛香料检验中心能力建设。制定和完善检验中心质量手册、作业规程等技术文件,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人员技术培训,组织开展对标检验、比对检验,严格按照国家实验室认证认可相关政策要求,完成资质认证,为韩城大红袍花椒产品研发、产业链延伸和品牌建设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
三是加强标准引领作用。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大力开展“标准化+”行动,在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抓好标准化工作,大力推进标准化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建设。(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
(三)完善质量发展政策和监管制度
一是加强质量制度建设。建立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及风险调查制度,健全产品损害赔偿、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和社会帮扶并行发展的多元救济机制。加快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质量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食药监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二是强化质量人才教育培养。实施企业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开展企业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引导企业通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提升质量素养,塑造精益求精、追求质量的工匠精神,为质量品牌建设和“三品”行动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市人社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中小企业局、市总工会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三是健全质量激励制度。完善质量激励政策,持续开展陕西省政府质量奖、市长质量奖评选表彰活动,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精神。加强标准创新、品牌创建和示范创建的政策激励,鼓励引导企业争创品牌,推动质量技术万众创新。(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级四大班子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韩城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与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全面统筹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局质强办,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推动开展全市质量提升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提升产品、工程、服务等各方面质量,促进我市经济整体提质增效升级。在经开区、高新区设立质量监督管理分局,切实加强对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组织领导。(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
(二)统筹协调,合力推进。
市质强办要加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积极配合,抓好本部门、本领域的质量提升行动,确保各项措施协同配套、顺利推进。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质量提升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健全质量工作考核机制,加强质量工作考核评价,将质量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领导干部实行任前质量考试制度,对部门质量工作实行年度评级认定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督促检查,严查重处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中的渎职腐败行为,确保质量工作落实到位、质量问题整治到位(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考核办、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四)加强宣传,注重长效。
宣传部门要加强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的解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弘扬“史圣故里品质韩城”的城市质量精神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培育韩城质量文化,促进质量文化传承发展,让“质量第一”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根本理念,成为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成为全体市民的价值追求。各单位要及时总结质量提升工作成效,发掘和推广典型经验,讲好韩城质量故事,宣传韩城质量品牌,塑造韩城质量形象。(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文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措施,组织各行业、各企业持续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升质量水平。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于3月10日前将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上报市质强办。要加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信息报送,每半年以正式文件形式将本单位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总结报市质强办。市质强办将对本方案实施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