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对酒店地上、地下停车位有权进行出租,并收取租金,乙方需要承租车位,停放车辆,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一句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______单 元______号住户,现租用甲方(地上/地下)1个停车位,此车位所登记的车辆为__________(品牌),车辆牌照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如酒店有重大接待需使用车位时,该车辆则不能停放在酒店内,需自行解决停车事宜。
第二条 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向甲方申请办理停车证,必须向甲方出示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证明(80%以上险)及甲方认为其它应出示的文件资料。
第三条 乙方租用车位的租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车位租金为_________ 元/辆/月。
第四条 乙方须于双方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交付半年租金,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元整。
第五条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车位。
第六条 甲方负责停车场的服务工作,保证停车位、停车场的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对停车场进行管理,制定相关停车规定,乙方应遵照执行,以保证停车正常运行。
第七条 停车场只向车辆提供车位的使用权,无需为停泊车辆承担任何损坏,损毁及遗失责任。甲乙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须锁好车门、窗,不得将贵重物品存放在车内,如车内物品丢失、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处罚,以确保不妨碍其它业主正常停车。
第九条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车位租金,如逾期未交付,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 禁止车辆进入停车场;
2、 追收所欠租金,每逾期一日加收1%的滞纳金;
3、 逾期五日仍未交付租金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另行出租该车位,并无需通知乙方。
第十条 《停车场管理规定》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停车场管理规定》
1、 所有在停车场进出或存放的机动车辆,其驾驶员均应遵守本规定,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场内的秩序。
2、 入场车辆应自觉保持车场内清洁卫生,本停车场有权禁止车容不整车辆入内停放。
3、 入场停放的机动车辆,应有序停放在车位上,不得异区、异位停放。否则,本停车场有权将不安指定位置停放的车辆拖至适当地点,并由其车主承担一切费用。
4、 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锁好门窗和调好防盗系统。凡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本停车场不负保管责任;车主停好车辆请勿在他人车辆旁逗留。
5、 车辆离场或任何人士驾驶或移动场内任何车辆时,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检查。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驾驶人员须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
6、 严谨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停车场。不得在停车场内清洗车辆、维护、加放燃料等行为,否则,车主将赔偿其所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7、 使用停车场的机动车辆及其使用人,应对由其引起的本停车场内的建筑物、设备、设施的损坏或损失负责;并在指定的时间内缴付被损坏、损失的物件的赔偿费、维修费、安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8、 停车场使用人员须遵守和执行本停车场以书面或口头告知的'一切合法条例和规定,如速度限制、高度限制、严禁吸烟等,违反者将按规定处以罚款。
9、 停车场的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停车用,禁止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从事除停车以外的其他行为。
10、 停车卡如有遗失,须立即向监控中心报失并支付停车卡的工本费。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否则,将收回停车卡,如事件行为有违法性质,将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双方盖、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车 牌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