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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车辆租赁合同 篇28

2024-07-17 来源:客趣旅游网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一、租赁车辆的状况

  详见合同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和租金支付

  详见本合同附件《自驾汽车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随时随地收回租赁车辆,已经收取的金额在计算全部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人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租赁车辆。

  3)从事其他损害出租人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人书面许可,租赁期满后未归还车辆的。在上述情况下给出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人应当给予相应的赔偿。

  2、租赁期间,不承担因租赁车辆造成的第三方责任。

  3、法律法规规定出租人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4、根据合同,提供技术条件良好、牌照和费用齐全的车辆。

  5、在租赁期间监控车辆使用情况和客户信誉。

  四、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内,有权使用租赁车辆。

  2、租赁前对租赁车辆的损坏不承担赔偿和维修义务。

  3、在签订租赁合同当日足额支付抵押,以现金方式支付租金;如果用银行信用卡消费,需要承担应付银行的手续费。

  4、负责租赁期间租赁车辆的燃料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在租赁期内,严格遵守国家的一切法律法规,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发生事故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人必须承担因承租人行为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人办理租赁期内车辆保险事故的损失认定和理赔。

  五、抵押条件

  1、租赁合同签订之日,承租人应按出租人关于定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向出租人支付相应的抵押。

  2、租赁合同期满或经双方协商终止合同后,出租人除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还应将剩余的押金退还承租人。

  3、承租人不得将保证金作为租金提存。

  4、出租人提供司机的,承租人不用交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人已经为租赁车辆提供了相应的保险。详见《租车登记表》。

  2、承租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出租人,当被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的修理厂,承租人已提供所有有效的保险证明手续,且租赁车辆符合出租人应投保的《汽车租赁登记表》的要求时,出租人将停止计算租赁费。车辆在租赁期内被盗、报废或以其他形式灭失的,从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人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之日止(最长不超过____个月),承租人应承担车辆租金的____%和保险可扣除部分。

  3、因保险公司拒绝和免除对承租人的赔偿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支付车辆加速折旧费用和保险公司的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用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用的'____%。承租人未取得保险公司理赔所需的相关手续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和加速折旧费用,并承担未支付保险事件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变更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导致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及其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总额的____%的违约金。承租人应根据双方签署的归还时间及时归还租赁车辆。每逾期归还一天,除继续收取租金外,承租人还应支付日租金____%的违约金。每提前归还一天,交付日租金按当日租金的____%违约金后退还。本合同所指的经济损失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的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只有在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后才有效。

  九、争端的解决

  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市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合同和附件

  《租车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租车结算单》、《补充协议》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经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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