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由2%调整为1.5%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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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3 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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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部分省份已经自2015.01开始下调失业保险
1、深圳已经选择性开始降低缴费比例
2、浙江已经全面下调: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三部门联合发文《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3号),文件已于1月16日印发,从2015年1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3%调整为2%,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0.5%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3、天津:自2015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的费率由2%调整为1%,职工缴费费率保持1%不变。
当事人所在地*可以通过拨打12333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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