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3 13:2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3 19:36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第二章详细规定了各级综治委及其成员的职责与任务。
首先,第六条明确了各级综治委的主要职责,即在本行政区域内协调、指导、检查和督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其办事机构则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详细阐述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核心任务。首要任务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严密的管理制度和加强治安防范,堵塞犯罪活动的漏洞。此外,教育和法制教育是关键,需对全民特别是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提升整体文化道德素质和法制观念。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维护,与犯罪行为作斗争。
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也是重要环节,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及时调解纠纷,减少社会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对违法犯罪人员,要实施教育、挽救和改造,妥善安置刑满释放和解除人员,预防重新犯罪。平安创建活动和维护社会稳定措施的落实也是综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最后,第八条强调综治委各成员单位需根据综合治理的任务、要求和工作范围,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共同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1994年7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